由电动自行车超标引发的思考

2017-08-27 12:50, 刚刚看了令我生气的新闻。其实,是个旧闻——关于电动自行车超标。

新闻中,记者暗访到,商铺售卖的电动自行车,时速:60~70 KM/h

在监管部门的检测中心,对抽查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测速,好几个品牌,实测速度:28 KM/h左右;车自重:60 Kg 左右。

国家标准:车速最高 20 KM/h;车最大自重:40 Kg。

片尾,交警清楚地分析了超标的原因:商家为了营利,迎合市场需求,售卖超标车。

说这个是旧闻,是因为很久很久以前,我就已经看过类似的查处超标车的报道了。只不过,这次新闻的发生地是上海——中国的一线标杆城市,所以,让我感叹——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时候是一纸空文,只有当执法者较真的时候,才会枪打出头鸟,杀一儆百。

我感觉,现实生活中,法律很多时候只是“一小撮人”给整个群体划的火圈而已。鞋子合不合适,都是别人穿。你要不穿,那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。

电动自行车的现行标准,早已过时,应当修改。与其一纸空文,不如适应现实,适当修改。年复一年,一直留着这样的僵尸法律来给老百姓下绊子吗?

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:

  •  交警查抄货车超载
  • 城管驱赶小商小贩
  • 公安突击扫黄打非
  • 政府叫停汽车餐饮
  • 基层组织民主选举
  • 环保重罚违规排污
  • 教育要求学生减负

太多了,一时竟想不起来。只有平时遇到了,才咬牙切齿,愤世疾俗……

总之,作为一个不喜欢模棱两可的人,我十分厌恶这些打官腔,走过场,治标不治本的虚伪法律。

正是因为法律都这么虚伪,才造就了大批投机取巧,心存侥幸的当代公民,才让我们知道什么是“擦边球”,什么是“灰色产业”。

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,但规矩也必须与时俱进,才能真正起到规范作用。

如果我是可以改造社会的医生。我相信,我会首先尽力“望闻问切”,之后广纳各方意见,最终从实际出发,对症下药。不会因为“社会主义”这四个大字,就限制了我的想像力。

 

 

 

作者: 阿沛

性别:男, 母语:西南官话, 家乡:沃野天府, 建站目标:走出自我,面向世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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